
甘肅省張掖市高臺縣濕地醫院法人代表被拘留
甘肅省張掖市高臺縣濕地醫院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拒不停建,法人代表孫某近日被高臺縣環保局移送縣公安局,被處以七日的行政拘留。
這家公司因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于2015年8月14日被縣環保局處以罰款56000元的行政處罰。
今年年初,在張掖黑河濕地自然保護區環境問題整治工作中,高臺縣環保局對該公司此行為依法做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建設項目運營,并于4月15日前恢復原狀。
高臺縣環保局執法人員在復核過程中發現,該公司并未履行恢復原狀義務。
張掖市高臺縣環保局根據《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將該公司法人代表移送縣公安局進行處理。縣公安局予以受理,并立案開展調查,對拒不停建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的高臺縣濕地醫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孫某處以拘留七日的行政處罰。
下一步,高臺縣環保局將進一步加強環境行政執法與司法機制銜接,強化聯動執法,形成強大的執法合力,對未批先建、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更多環保新聞,請關注。